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0文章来源:辽宁省教育厅网站
省内各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1〕3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20年省内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请结合 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本次调查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各高校应确定牵头部门,统筹校内相关部门完成此项工作。请各高校在指定牵头负责人后,于2月25日前将“学校、姓名、手机号、微信”等信息发至联系人手机或指定邮箱。
2.请各高校于3月10日(星期三)前将《2020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后,邮寄至辽宁教育学院905室 (收件:王旭),具体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详见附件2,并将电子版(WORD格式)以“学校代码-2020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学校名”命名发至lnjyxy1003@163.com。
3.相关文件电子版可登录教育厅网站最新通知栏下载。
联系人:王 旭 范毅夫
联系电话:86850060 13700044193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3号 辽宁教育学院高校科技发展中心
邮编:110032
附件:
1.2020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
2.2020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填写说明及指标解释
原文网址:http://jyt.ln.gov.cn/zwgk/zxtz/202102/t20210220_40861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