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示范专业遴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28
文章来源:机关党委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示范专业推荐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0]69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订单、定制、定向”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和现代学徒制示范专业遴选工作。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按照成绩排序,遴选出省级“订单、定制、定向”人才培养示范专业60个、现代学徒制示范专业20个。
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期为9月28日至9月3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或传真等方式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等,否则不予受理。我厅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信函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86896319(传真)
通信地址:辽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邮编:110032。
原文网址:http://jyt.ln.gov.cn/zwgk/gsgg/202009/t20200928_39815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