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技师学院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网络运行管理是指对网络结构、网络设备、网络信息、网络安全及网络用户的管理。
2、学院的网络运行管理由信息处负责,包括策划校园网络的规划设计、建设,维护学院校园网,保障网络正常运行等。
3、学院的各个部门和个人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4、用户在使用网络中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网络用户管理
1、使用网络的部门及个人都是网络的用户。
2、学院鼓励各部门及本院教职工、学生用户使用网络资源。
3、接入网络的用户需要统一分配IP地址。
三、部门网络管理
1、部门网络是学院网络的组成部分,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建立部门网络。
2、需要建立部门网络的部门需提出组建方案,确定部门网络的作用、范围、组网方式,连接方法和用户使用模式,制定管理办法。
3、需要通过设立网络域组建部门网络或专门业务网络的单位,应提出组建网络域的需求说明,确定网络域的作用、范围、管理办法及网络域管理员。网络域的域名需统一规划和命名。
4、需在网络内建立独立服务器的部门需提供建立独立服务器的说明,确定服务器的作用,制定管理办法。
四、网络设备管理
1、网络设备管理指对接入网络的通信主干设备、公共服务器、计算机和打印机等设备的运行管理
2、网络的主干通信设备包括全校网络线路、公共服务器及其它公共设备。
3、部门中的网络服务器和网络打印机等设备由各部门网管人员负责管理。
4、接入网络的计算机和在网络内由部门建立的服务器,由该设备的保管人员负责管理。
5、与独立计算机连接的打印机等共享设备由所连计算机的管理者负责管理,管理者必须对共享设备的使用设备的使用范围进行限定,禁止无限制地开放共享设备。
6、用户设备接入应统一规划和实施,用户需将设备接入网络时,需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后,并向信息处提出书面申请。
7、对入网设备的名称、入网软硬件配置、入网接入端口和安装的软件实行统一规范和管理,不定期检查其使用情况。
五、网络信息管理
1、网络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递及存储在网络设备中的信息。
2、学院网络使用的Internet域名由信息处统一规划和管理。
3、按照有关网站和信息上网的管理办法对学院网站的运行管理。
4、学院的各类信息系统实行分级安全管理,不同的用户根据不同的授权获得授权范围的信息。
5、学院的Internet信息服务主要用于与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关的通信业务,用户应控制查阅娱乐性的内容和调阅下载大量占用网络通信流量的影视和音乐等多媒体信息。
6、任何人不得利用学院网络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7、为了确保学院网络传输的信息符合有关规定,确保学院的公共财产不被滥用,在必要时可采取技术手段,对用户使用的信息流量和网络资源进行配额管理。
六、网络安全管理
1、网络安全管理的实施能够保证网络与网络信息安全正常运行。
2、网络用户必须妥善管理访问网络资源和用户名称和密码,长期使用网络资源的用户须按时更换用户密码。凡因为管理不善导致密码泄露对网络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3、学院网络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设备和服务的活动,包括(但不局限于)在网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随意复制或使用未经安全检查的系统软件,以及盗用他人账号等。
4、不得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诽谤、诬陷、欺诈和教唆等,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等人身权利,不得侵犯他人的商誉、商标、版权、专利、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等各种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