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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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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条 学院的财务活动在学院和管委会的领导下,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院设置财务处,财务处长一名,财务副处长一名,会计,出纳,具体管理财务工作。

 第七条 学院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财务处长岗位职责

 1掌握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在主管院长领导下,依法组织会计核算和财务工作。

2、审核学院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3组织开展财务分析,及时查找并改进财务工作的漏洞与不足,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院领导。

 5、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院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6、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院

 

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院各部门的财产安全

与完整。

7、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院外部的往来关系。

 8、参与学院经济合同等重要经济事项的研究,对其执行情况和结果进行分析和考核。

9、按时完成学院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财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

(二)、财务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管理学院财务收支及账务核算等工作。

 2.负责编制学院财务预、决算,监督预算的执行,预测、分析学院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

 3. 负责财政经费指标的申报和经费计划的报批,确保财政预算指标准确无误。

 4.负责组织学院各个财务帐户的财务收支核算和监督工作,及时反映资金运转和财务收支情况。协助处长管理业务,协调各个会计帐务的管理。

 5,组织编制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和有关会计资料。

6、协助处长组织贯彻执行各项会计政策、会计制度和有关法规,参与组织制定学院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组织落

实,加强会计基础管理工作。

7、协助处长做好财务处的其他工作和完成处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的核算和管理。

3、按要求预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财政、物价、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具体工作。

 4、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管、备份工作。

 5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6认真完成处长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现金、支

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学费款与费用款分管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

 3、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学院资金的安全。

 4、每日编制现金流量表,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5、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他人代管,如确有必要离岗时,必须由财务处长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相符,遇有情况,必须及时上报财务处长。

 7根据收付的原始凭证,按时记账,定期与会计做好结算工作。

 8应逐日盘点和保管好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不出差错,完成财务处长交付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