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工作职责
学生处是负责学院德育工作、学生管理工作以及素质教育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其具体工作职责是:
1、负责制定全院德育工作、学生管理工作、素质教育工作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各分院、各系开展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各项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内涵丰富、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会同其他部门策划、组织、指导学院其他大型活动。
3、负责指导班风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风、学风建设;负责班主任的选聘、培训、考核、奖惩、业务指导工作及班主任、学生管理教师津贴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4、负责学生评优工作、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培养工作;负责指导学生会、舍委会及学生社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道德修养教育、文明礼貌教育、安全法制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5、负责协调、组织新生报到工作;负责办理转学、休学、退学、升学、毕业等项工作;负责办理学生医疗保险、电子学籍注册、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政府各项补贴的统计、审核、汇总、上报等项工作。
6、负责学生心里健康测试、心理健康咨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7、负责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数据信息的统计、汇总、上传、报送工作。
8、负责与学生管理工作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和认证工作。
9、负责组织参加“文明风采”竞赛等与学生工作、德育工作相关的各类竞赛活动和作品、论文、成果评审上报工作。
10、负责与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等相关部门统计、核实顶岗实习学生名单、学生成绩和操行评定成绩,提供择优推荐就业意见。
11、负责住宿学生和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